广东餐协外卖专委会就致美团交涉函再次说明
发布时间:2020-04-16 15:21:59
根据饱受疫情打击的广大餐饮企业的反映,广东省餐饮服务行业协会于3月10日发函给美团外卖,提出行业相关诉求,但一直未收到美团的正式回复。4月10日本会联合广东各地餐饮行业协会,代表广大餐饮企业对美团外卖再次郑重提出书面交涉意见。截止今日,本会关注到多家媒体转发了美团对此的回应:《遭广东餐饮行业集体投诉,美团回应了》、以及《美团外卖回应:唇齿相依,美团外卖今年首要任务是帮助300万餐厅活下去活更好》等(以下简称“美团回应”报道)。

终于有回应了,我们欢欣鼓舞;细看回应内容,我们又喜忧参半。现就有关问题再次说明如下:
(本会4月10日交涉函主要交涉的是降佣和阻碍其他平台上线两个问题,所以“美团回应”的其他内容,我协会暂不发表看法。)
 
一、关于“美团回应”的几个数据——与美团商榷
1、“美团回应”称:“2019年美团外卖八成以上商户佣金在10%-20%,真实的数字远低于各种传言和想象
4月13日中午“美团回应”由媒体披露后,傍晚时分本会即收到海丰县小餐饮行业协会的一份报告(见附件),文中提到“我会正式成员商家166家,共有约120家已经上架美团外卖平台,而在这约120家商户里,2019年无一家商户的佣金抽成低于20%。从美团五年前进驻我们这个小县城开始的4%、12%、15%,到如今的小部分老字号商家20%,其他商家尽数为23%的佣金抽成,与公告所称完全不符,没有一家是低于20%。”不知美团对此作何解释?会不会说海丰县餐饮协会的120家本地商户全都不属于那享受10%-20%佣金的“八成”?

2、“美团回应”称:“佣金收入的八成用来支付骑手工资
美团2019年年报显示:“餐饮外卖骑手成本”为410.42亿元,餐饮外卖总收入548.43亿元,骑手成本占外卖收入比为74.83%,这个比例按四舍五入法应该是“七成”而非“八成”,按餐饮外卖总收入548.43亿元计算,74.83%与“八成”的5.17%差异,价值28亿,赶上美团2019年度全年利润了。
同时,结合2018年度、2019年度年报,我们也注意到,“餐饮外卖骑手成本”占餐饮外卖总收入的比例,2017年为87.12%,2018年为80%,2019年为74.83%,连年降低。而相反,给餐饮企业的佣金率却在连年上升。

二、关于返佣——本会对“美团回应”报道的看法之一
我协会从“美团回应”报道中看到的核心论点一:我(指报道中提到的美团,下同)已经援助你们了,以广东为例,目前返佣和活动补贴累计金额已超过1亿。
关于“美团回应”中讲到的返佣措施,我协会关注到美团宣布的政策原文是“美团到店对全国所有到店餐饮合作商户…免除1个月佣金,2020年2月1日-2月29日产生的佣金将统一返还”、“从3月起,美团…对全国范围内优质餐饮外卖商户…按不低于3%~5%的比例返还外卖佣金…直接打入商户的美团账户,可用于线上营销和流量推广…”。如此返佣,我们不免疑虑重重:
1、为防止疫情大范围扩散,全国绝大多数城市陆续明令禁止堂食,截止2月12日,全国关停线下堂食的县市有1024个。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表明,1、2月份餐饮消费同比下降达43.1%,按1月份20天有效经营计算,全国餐饮的春节期间损失或高达90%。应该说2月份全国餐饮业堂食业务几乎覆灭,美团豪气宣称2月“到店”免佣何免之有?
2、疫情期间,众多商户向本会反馈:返佣直接打入商户的美团账户,只能用于线上营销和流量推广,而不能提现。餐饮企业的生命线是现金流而不是未来的业务流量。宣布3月起部分返佣,返佣不能提现,只能用于线上营销和流量推广,餐饮企业怀着“渴望于免佣返佣”之心却拿不到救命的现金流!也许等不到用返佣去购买营销活动和推广流量时,餐饮企业就撑不下去了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规定:“不得强制交易”。虽说商户与美团的关系是否适用消保法,有待商榷,但商户是否愿意购买线上营销和流量推广服务,应当由商户自行决定。但,返佣不得提现、只能用于线上推广,商户有选择吗?
 
三、关于“外卖实际上在帮助餐企渡危机”——本会对“美团回应”报道的看法之二
我协会从“美团回应”报道中看到的核心论点二:我在帮你们渡过危机,以广东为例,经平台帮扶及商户自救,广深两地餐饮外卖商家订单恢复近九成,超五成商家订单超过疫前。对此,协会的观点是:
1、外卖的业态,是社会科技进步发展的必然产物,是全体餐饮企业抗疫自救的必然措施,也是消费者消费习惯变革的一个趋势,而不是某个救世主突然降临、施舍给餐饮行业的;
2、餐饮外卖,系从互联网直销(即电商)演化而来。互联网营销平台利用科技手段,能够撮合供应端、需求端的直接交易,尽可能减少中间流通环节,从而能够以便利高效、低成本的特性吸引广大商家和消费者。但,餐饮外卖平台收取高额佣金(扣点),仅保留了电商的便利高效属性、却放弃了电商低成本的属性,颠覆了外卖业务的立足之本、本来之义。
 
四、关于“外卖成本、降佣、流量”——本会对“美团回应”报道的看法之三
我协会从“美团回应”报道中看到的核心论点三:外卖是增收途径,不能算租金、人工成本;与其纠结降佣,不如认清流量的重要。对此协会看法如下:
1、“美团回应”报道中的“业内人士”说:堂食是正餐企业的主营业务,外卖其实是增收途径;报道中同时又说:以孖记士多龙津店为例,2月份外卖收益轻松覆盖掉成本,抵消了堂食关停带来的损失。那么,这个“轻松”,到底有多少门店能轻松、到底有多么轻松?
2、我协会认为:外卖不管是主营业务还是增收途径,只要占用了门店资源,就应该分摊门店租金、人工、水电等成本,不能只计算产品成本而错误地认为外卖业务有高利润空间,从而任人宰割。
3、“美团回应”报道中的“业内人士”说“与其纠结降佣,不如认清流量的重要”,主动把降佣与流量进行对立。事实上,我协会进行交涉的不是降佣与流量,而是降佣与返佣、以及佣金比例。疫情引发的存亡关头,餐饮企业需要的是直接的降佣、增加现金流,而不是看得见摸不着的以后用以购买流量的返佣,因为,没有现金流,也许撑不到明天了
 
五、关于“唇齿相依”——本会对“美团回应”报道的看法之四
我协会从“美团回应”报道中看到的核心论点四:唇齿相依,商家、骑手、平台从来就是一个唇齿相依的命运共同体;春风化雨,没有一个春天不会来临。
我们很高兴,美团愿意与餐饮行业一起面对困难!虽然美团很谦虚,说自己尚是一家创业企业,但我们期待美团作为一家市值千亿美元的上市公司,尽快出台符合大企业社会责任的实质性措施。
但同时,我们也需要再次提醒美团:现有的“美团回应”仅仅是回应了本会交涉函提出的一个意见(实质性措施尚值得期待),而另一个问题即呼吁取消排他限制,让餐饮企业能同时上线多个平台、多几条活路,这个问题即是广大餐饮企业更为关切的,也是法律的边界所在
 
六、对其他问题的回应
本会致美团交涉函发布后,得到广大媒体朋友的关心和大力支持,在此衷心致谢!同时,我协会觉得有必要对于媒体关心的企业经营权问题做点简单回应:
1、北京三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即美团)是一家企业,当然有权自主定价、追逐盈利,这无可厚非。但,我协会希望美团认识唇亡齿寒、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的道理,与餐饮企业协同发展,而不是此消彼长。美团亦表达了将要筹备商户恳谈会的这一计划,我协会拭目以待而且全力支持,并且再次强烈要求美团在17日之前就我会交涉函的内容给出一个有实质意义的回复,因为疫情下会有很多餐饮企业等不到恳谈会的召开,早一天拿出实质行动来,可能就会多一家餐饮企业得以生存下去

2、另一角度,高佣金直接影响的外卖价格,直接影响到居民的消费体验和物价水准。所以外卖平台的政策不仅仅是单纯的商业行为,还应该在《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电子商务法》、《价格法》等法律规范的指引下运作,同时要接受社会及相关管理部门的监督。也就是说,法律规定构成了企业经营自主权的边界。如:
2-1、《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第二款之(二):“(不得)误导、欺骗、强迫用户修改、关闭、卸载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
2-2、《反垄断法》第十七条:“(禁止行为)(一)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或者以不公平的低价购买商品;(三)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与交易相对人进行交易;(四)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或者只能与其指定的经营者进行交易;(六)没有正当理由,对条件相同的交易相对人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差别待遇;”
2-3、《电子商务法》第二十二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因其技术优势、用户数量、对相关行业的控制能力…等因素而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
2-4、《价格法》第十四条“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五)提供相同商品或者服务,对具有同等交易条件的其他经营者实行价格歧视”。
2-5、《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不得强制交易”。
 
打破高佣金,充分开放广东外卖市场,让整个行业不再“被垄断",让餐饮企业翻身"一选多"!
最后,我协会期待4月17日之前,就能够得到美团令人满意的答复!
 

 

广东省餐饮服务行业协会外卖专委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四日

 


附件:


致广东省餐饮服务行业协会:
   海丰县小餐饮行业协会关于美团外卖4月13日发布之公告内容不实的反映。
   2020年4月10日省餐协向广东媒体团发布一份“广东餐饮行业致美团外卖联名交涉函”后,美团外卖于4月13日发布回应,对于美团外卖此次回应公告,我会理事会及协会商家仔细的再三览阅,向美团外卖提出几点问题,望广东餐协代为公布社会、反馈于美团外卖总部。

一、公告称2019年美团外卖八成以上商户佣金在10%-20%。这个说法我会全体成员表示反对,我会正式成员商家166家,共有约120家已经上架美团外卖平台,而在这约120家商户里,2019年无一家商户的佣金抽成低于20%。从美团五年前进驻我们这个小县城开始的4%、12%、15%,到如今的小部分老字号商家20%,其他商家尽数为23%的佣金抽成,与公告所称完全不符,没有一家是低于20%。

二、公告称美团外卖疫情期间,美团外卖启动所谓“春风行动”推出5亿元流量红包,4亿元商户补贴,针对疫情影响较大的优质商户,按不低于3%-5%的比例返佣。这个说法我会全体成员表示完全不赞同,所谓的5亿元流量红包,那是为了与其他外卖平台竞争抢市场发给消费者的红包,并非给予我们商户。至于4亿元的商户补贴更是空口白话,美团外卖拿了4亿元出来补贴商户,补贴的究竟是什么呢?满减20元-10元的活动!你们补贴1元到2元,可商家呢,要出8元到9元,对外宣称补贴给商户,美团这一公关做得挺不赖,补贴了4亿元呢!我们小商户卖20块的产品给美团抽成4.6元;另外,美团业务员表示如果餐企不配合做满减活动,可能会被缩小配送范围,餐饮商家只能被迫参加满减活动,再少8-9元,就是消费者买20元商家的产品,实际到我们商家手上却只有6.4元!你们还说这些所谓的扶持、帮助吗?还有3%-5%的比例返佣,请美团说话说完全了,是怎么样一个资格才可以返?美团返佣的要求是十一分的苛刻,据调查,我会成员获得美团返佣的商家数是零!零啊!用大义凛然的话语,混淆不懂内情的中国老百姓的视听,美团真的过分了。 

三、公告声称疫情期间让餐饮企业与平台一起陷入困境??全体餐饮企业陷入困境,整个社会都客观清楚。但是在所有中国人居家隔离只能点外卖到家,美团还提高了收取配送费用的时候,你告诉全体中国老百姓你们陷入困境?美团怎么也能算互联网一巨头吧,发文之前请确切了解一下中国老百姓们的认知与智慧,再来诉说你们的苦难可好?你们的美团打车我是没用,但你们的美团外卖在疫情期间老百姓可不少用。 

四、我们很赞同美团最后的结语:唇齿相依,没有人可以独善其身。这句话请贵公司往深了想,是不是全国所有餐饮商户不能离开你美团,是不是全国餐饮商户突然有百分百的默契,就是要针对你美团外卖?为何网上线下没人对其他外卖平台有意见?我们小商家别无所求,也不是要把美团拉下来,我们也没这样的想法、能力,我们只求在这经济困难时期,我们的合作伙伴“美团”能稍为我们换位思考一下,我们现在真的很难,请贵公司不要做那最后一根稻草,谢谢你们!

五、老百姓也不要觉得本次事件与自身无关,外卖平台高抽佣的背后是商家将无利可图甚至无法生存下去,而部分商家在此疫情期间获得生存空间的机会就是我们的合作伙伴“外卖平台”,餐饮业是一个良心行业,我们相信绝大部分商家在无利可图的情况下,都会选择明天关店倒闭不做了,也不会对平台消费者做出减少食材分量或降低食品品质的事情,往大了说,高抽佣导致的结果就可能与全民食品安全等息息相关。

六、感谢广东餐协为我们广大餐饮商家发声,把积压在我们商户内心深处的话语说出来,谢谢!

海丰县小餐饮行业协会
                             2020年4月13日




4月14日,海丰县小餐饮行业协会关于美团外卖4月13日发布之公告内容的反映也在海丰县小餐饮行业协会公众号发布,点击右边蓝色字体,即可查看